第十二条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宗教事务部门。
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民宗委已于近日正式公布《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2.取得宗教团体同意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3.宗教活动场所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国家《宗教事务条例》所规范和调整的宗教事务,并不涵盖一般意义上的所有宗教事务,而是指那些作为社会公共事务一部分的宗教事务,即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负责人,持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有关书面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
第四条新设立或恢复开放原有的宗教活动场,须由其管理组织申请,经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批准,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制定。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管理制度。
据说,在尼尔玛拉修女来访的机会上,越南一些宗教事务负责人士曾建议修女拟定一个该修会有意在越南进行的工作计划,并将这个工作计划提交越南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劳工、残障、社会事务部门。
从严控制兴建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化景区,兴建此类景区,须严格履行有关法定手续,并充分听取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佛教道教界意见,接受当地宗教事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行政监督。
由此可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宗教团体应依照社会团体的法人地位。但是,因多种条件的约束,无论是《民法通则》《物权法》,还是《宗教事务条例》,均未能赋予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