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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婚姻的盟约


2003-10-22 10:04:29 作者:张公显 来源:信德报(第195期)

    教会婚姻与社会婚姻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教友结婚前必须在教会和双方家长及亲友面前郑重宣誓,将来要在任何环境中都忠于对方,同时因着这誓言,彼此也在天主面前缔结了神圣的盟约,日后必须履行教会婚姻的特质,即纯洁性和永久性。也就是说,夫妻二人不仅要绝对忠贞爱护对方,禁戒第三者插足,而且要彼此担待白头偕老,即使一方遭遇意外不幸,另一方也该千方百计帮助其摆脱困境减少痛苦而成为名副其实的终身伴侣。
    教会也正是为了避免教友把婚姻的重心放在对方的钱财、地位、容貌、本领等方面,所以让我们在结婚前要以信仰、人格、道德为前提而慎重选择自己的爱人,以保持婚姻的神圣、稳定、单纯、和谐与持久。因为男女双方已借着圣事的效力和自己的誓言结合为一,因此也就必须忠于对方,爱护对方,帮助对方,并容纳对方的缺欠和不足,而不能随意打骂、虐待或离弃对方。并且也曾在天主和众人面前“海誓山盟”公开表示自己甘心情愿,终身不渝。那么这份合同便成为庄严神圣的,并因着双方的誓言而立刻生效。而作为这份合同的监护者,除了众多的“见证”人之外,还有至尊无上的天主。因此夫妻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合同条款”,那就要负“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在天主面前难辞其咎。因为“撕毁”合同者不仅仅是欺骗对方和众人,更重要的是在对天主撒谎,其后果则可想而知。
    教会让男女双方在婚前慎重选择,就是为了保证婚姻的永久性,借以巩固家庭基础;让他们发誓在任何环境下都忠于对方,就是为了强调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维护各自的人性尊严,将来既要同享欢乐,也要共同分担困难,即使产生某些矛盾,也只能设法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而不能“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就像耶稣基督始终爱着人类一样,尽管人类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基督的爱却始终不变。
    一些轻率的社会婚姻之所以会“闪电式”结婚,就在于他们不受任何誓愿约束,有的甚至不把对方当人看———仅仅只当作是一个不称心时就会随意更换的东西,这其中究竟能有多少幸福可言?随之而来的麻烦、痛苦,男女双方谁也难以幸免!
    信友的婚姻是经过婚配圣事圣化了的神圣盟约,夫妻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恪守不懈,即使在婚姻亮起红灯出现危机的时候,也只有加强祈祷,苦求天主助佑,使自己恢复昔日宣发誓言时对对方的那种赤诚之心,然后再用这种爱去宽容对方,修补裂痕,勇敢地做出自我牺牲,这样才不至于使家庭破裂,得罪天主。
    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需要别人容忍的地方。而真正的爱才能使夫妻二人多一些体贴与包容;真正的爱才能使夫妻二人不计前嫌,同心合意互爱互助,也只有如此,婚姻生活才能获得持久的稳定与和谐、平安与喜乐。

本文标题:恪守婚姻的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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