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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和牺牲——美满婚姻的基石


2011-07-06 09:31:24 作者:张公显 来源:《信德报》2011年6月20日,18期(总第449期)

    曾有人说:“婚姻乃是爱情的坟墓”。这话似乎有点偏激,但也富有一定的哲理。因为热恋中双方的情爱都处于炽烈状态,在“花前月下”的浪漫中,往往只会看到对方的优点和长处,对其充满“幻想”和“新奇感”。但在结婚之后,这种感觉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日常事务的干扰而逐渐淡化或消失,认为昔日的追求已经满足,激情已经减退,或因对方的瑕疵随时“显露”,再加上人人皆有的“喜新厌旧”的通病和彼此缺乏真爱、牺牲的弱点,所以便会导致死寂沉闷如“坟墓状态”的婚姻生活。
    慈母教会的婚配圣事,就是为了抑制各种不良“倾向”和人们的“朝三暮四”而始终保持婚姻的单一性、纯洁性、永久性、神圣性,要求男女双方应该“在婚前选择你所爱的,在婚后爱你所选择的”;也就是说,“婚前有绝对的自由,婚后却绝对的不自由”。这个被无信仰的人视作特别苛刻的“教条”正是为了维护天作之合、白头偕老的原则,因为人生旅途变化无常,谁也不可能永葆青春,始终拥有权势地位财富,而忠实的人生伴侣必须在任何环境都忠于对方,与其同甘苦,如此才能称作真正的美满婚姻。
    当然,谁也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有错误就该设法劝勉帮助,让其改正错误,同时接纳、容忍其“无伤大雅”、“不失原则”的错误。不能因其出错“犯规”就“当场换人”,再找“替补队员”,这样也许会“越换越糟”。有人曾说:“若想找一个十全十美的朋友,你就永远不会有朋友”,将这句话套用在婚姻生活中也非常恰当:“若想找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生伴侣,你就永远不会有人生伴侣。”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真爱和牺牲自我来兑现当初山盟海誓的婚约和承诺,才能使不太完美的现状趋向完美。
    婚姻乃是幸福生活的一个新起点,但它必须千方百计用心维系,用爱推进,用牺牲自我来“协调”,真正为对方“负责”、“尽责”,在欣赏对方优长的同时也容纳其缺欠、不足和失误。因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要合成“一体”,自然要经过一个漫长的“磨合”阶段,甚至有些终生也难改变的习惯、“臭毛病”,只有在爱中理解、体贴、包容、适应,或用“改变自己”的明智作风、牺牲精神来迎合对方,取悦对方,如此才能争取婚姻家庭的“长治久安”和真正的和谐美满,真正达到“1+1=1”的完善境界
    一个有信德和爱德的优良伴侣,应该是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因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这样必会使彼此都处于平安幸福的状态中。反之则会自食苦果。也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趣语:“美好的婚姻乃是由‘视而不见’的妻子和‘充耳不闻’的丈夫组成的。”其核心内容就是让夫妻两人都要“忽略”对方的缺点或毛病,以此取得“求大同、存小异”的乐观效果,这和清朝乾隆皇帝所说的“不聋不瞎,不配当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值得所有度婚姻生活的人反思与借鉴。
    我们基督徒尤当更胜一筹,用圣经的劝谕来调整自己的心态和生活作风,始终用信心、爱心、耐心和宽容之心,善待自己的另一半,进一步展现在主内的真爱与牺牲,实践圣经训导:“你们做妻子的,要顺从自己的丈夫,好叫那些不信从天主圣道的人,为了妻子的好品行而受感化……同样,你们作丈夫的,应该按照信仰的智慧,与妻子共同生活;善待她们,如同柔弱的伴侣……”(伯前3:1-9)

本文标题:真爱和牺牲——美满婚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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