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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弥撒圣祭的误区(十二)


2013-06-13 10:51:29 作者:陈良德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3年6月6日,20期(总第537期)

12、弥撒中的经文可以随意变动吗?

    有一些神父在做弥撒时,不太喜欢弥撒经书上提供的固定经文,认为太死板,于是将固定的集祷经文改用自己华丽的文词,或者以自己喜好的方式向信友致候,以取代弥撒经书提供的致候方式。还有些神父任意中断弥撒,而以“说几句话”来提示教友们热心参与弥撒。这些做法往往将弥撒世俗化,我们在这里来探讨一下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在礼仪宪章22条中明文规定:“管理圣教礼仪,只属于教会权力之下:就是属于宗座,及依法律规定,属于主教权下。其他任何人士,即使是司铎,也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而在救赎圣事训令中重申:“某些司铎、执事或信友,擅自改变或更换他们在神圣礼仪中诵念的经文,此等应受谴责的做法应予以制止。因为,这样的做法,使神圣礼仪庆典变化无常,有时甚至会扭曲礼仪的原来意义。”(救赎圣事训令59#)
    在美国或菲律宾的部分堂区,神父致候时会说:“大家早上好,愿主与你们同在”,也许不久这种致候词就传到中国大地上,我们的部分神父也会起而效仿。他们之所以这样任意改动,是觉得信友更能听得懂,或者与听众不再有距离感,而创造出自己的一套“特色弥撒”。许多学者认为:这是因为主礼对弥撒圣祭的极度轻率而导致的结果。
    另外,在弥撒中绝不可将简短导言当作长篇讲道,有神父不想在福音后讲道,就在致候词与忏悔礼之间将导言与讲道合而为一。而信友此时不知是坐下还是站着,这种做法已经混乱了弥撒的正常程序。在1970年敬礼部所发的“举行圣礼应守的规则”中,明文提到:“在弥撒举行中,司铎能向教友极短的说几句话,即在弥撒开始,读经,颂谢词,以及礼成式以前。但在圣体礼仪中,不得致任何训词。”上面所提的“说几句话”,是该“短而有效,预先有所准备的。如果还有必要而不至于太麻烦的劝告,则可托教友会长转告。”
    而在2003年的弥撒经书总论中也提到:“主祭以聚会团体主礼者的职分,可按礼节中所提供的,给予会众一些‘提示’(劝言)。如礼规有指定的“提示”,主祭可视参礼团体的了解能力,予以适应;然而,主祭该常保存弥撒经书所提供之‘提示’的原意,并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宣讲天主之圣言及给予礼成祝福,也属主祭的职务。主祭可在弥撒开始的致候词及忏悔礼之间,以极简短的词句向信友介绍本日弥撒要义;在读经前,介绍圣道礼仪;在感恩经的颂谢词前,简短说明感恩经(但总不可在感恩经当中);礼成前,再说几句训勉的话,以总结全部礼仪。”(31#)我们一再强调:这些提示或劝言都要言简意赅,万万不可拖泥带水,婆婆妈妈,让教友们无所适从。  (连载十二)

本文标题:走出弥撒圣祭的误区(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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