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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的归宿


2006-06-05 09:01:42 作者:资中筠 来源:信德报(第267期)

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的启示

    从1910年代到1930年代,中国现代科学现代教育的发展过程里面,都有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影子。有很多自然科学的学科建设,科学家起步的时候,总在一个时候得过它的资助。
    一般的人说到基金会,大概都有一个概念。比如说现在我们高校,经常有一些项目得到基金会的资助。开一个国际会议申请一笔钱,我想这个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我说的是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它是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做出过贡献的。它区别于传统的慈善事业,不是直接布施给穷人济贫,(或者)捐一笔钱给孤儿院,或者是捐一笔钱给残疾人,它是带有系统的,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科学地花钱。美国的现代基金会,从20世纪开始,截止到2001年,已经有五万多个,它的资产是随着整个总财富的积累而发展的,一般占美国总GDP的3%-4%。这个比例不算大,但是它起的作用相当大,能够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基金会,资产在大概两三百万以上的有一千个。
    像福特基金会,在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它的资产的捐献的金钱,都是占第一位的,现在遥遥领先的是比尔?盖茨基金会。盖茨基金会有几百亿的资产。这个基金会做什么呢?第一是教育。每一个基金都有自己的方向,但是共同的、普遍的必然都有教育,面向各种各样的教育,成人、中小学、大学,以至于大学里面的某个学科。所以美国的教育事业得益于基金会是非常大的。第二是医疗卫生事业,洛克菲勒基金会早期对于医学的研究,比如小儿麻痹、黄热病、钩虫病等疾病的防治研究就投入较多,并有重大成果。关注医学科学的前沿,另外一方面是公共卫生,培养护士,还有类似我们的赤脚医生,培训两年,到农村缺医少药的地方。在中国也培养过,在第三世界,在美国,它都培养过。当然还不止是洛克菲勒基金会,比如现在的比尔盖茨,他把重点放在艾滋病研究上,为防治艾滋病已经捐了几十个亿。它有一个口号,就是让我们的下一代,活在没有艾滋病的世界上。
    20世纪的头二十年,那是美国大以展的时候,在工业化的过程里面涌现出来许多财团,钢铁大王、石油大王、金融大王、好多大王。这些人积累了非常非常大的财富。财富之大使他们觉得成了问题了。这些财富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但是扩大再生产是有限度的,因为在经济上如果你无限地扩大,就有一个效益递减的问题了,不是越扩大越赚钱的。还有一个,美国已经出台了反托期法,一个家族的财产不能够大到一定程度的,它有限制。这个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还是他花不完。并且这些白手起家的老一代资本家,并没有穷奢极侈的生活习惯,他能花到哪儿去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他们没有为子孙积累财富的观念,觉得那是不对的。美国的文化里面是赞成个人发家、个人奋斗的。你如果完全是靠祖上的财产,自己什么都没有干就变成大富翁了,社会对这样的人并不给予很高的尊重。并且老一代的财团主人,他们都很害怕培养出纨绔子弟。
    志愿精神:就是说每个人对社会尽义务。他们一方面是个人主义,另外一方面他们有团队精神。
    宗教传统:美国三个先驱,一个是卡耐基。一个是洛克菲勒,还有一个叫塞奇,塞奇基金会是最早的,比他们两个都成立得早。其发起人是金融资本家塞奇的遗孀塞奇夫人。他们三人都虔诚的基督徒。卡耐基的一篇叫做《财富的福音》的著名文章非常系统地表达了公益事业家的思想。第一、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两极分化的社会,这是人类进步的产物。因此不能因为看到这些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就想着还是回到过去平均主义的时代。第二、《圣经》不是说富人进天堂比骆驼进针眼还难嘛?我虽是富人,我把所有的钱都已经散光了。我不就可以进天堂了吗?所以,他在他的企业股票股值最高的时候,一下子全卖给了摩根。留下他自己的那份股份,就完全捐给了卡耐基基金会。
    社会主人:他们不认为政府是社会的主人。因此他们还想以他们的财富左右社会的发展方向。比如说我认为社会重点应该发展教育,或者说重点在医学方面,应该重点研究癌症,或者是艾滋病,我就把大量的财产投到这个上面。并且他们有一种“匹配资金”的条件,就是说我出多少钱,政府或者是当地政府也出多少钱。这样的话他等于影响了这个政府的预算。   
    与政府关系:大家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比如说捐钱是不是为了避税?美国的税收改革制,对公益事业的捐献的程度,捐献多少钱,常常是有关联的,但第一代基金会的创始人却不是因为税收才成立基金会。因为那个时候免税制度还没有呢,美国真正对捐助慈善事业可以免税的法律出台是1917年,而那个时候那三大基金会都已经成立了。现在在美国有条法律叫做税收法的501c3,这条法律专门管一切享受待遇的非盈利组织,对于做什么样的事情可以享受免税待规定很细。你要成立一个基金会,你必须要提交一个符合这条税法的宗旨。然后你去申请在当地的税务局注册,得到批准,承认你是非盈利组织。那么你注册资产是多少,这个资产就可以免税。但每年要向税务局提供报表,有多少资产和支出。还有一条规定,就是任何一个公众都可以去查账,其中也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
    对我们启示:我们的国情是绝对不一样的。因为这是私人基金会,我们国家对私有财产这个问题还没有法律保障。尽管实际上已经出现各式各样的大款,而且有一些人特别有钱,但是在制度上私有财产是没有保证的。我们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好多好多的民营企业家,财富会集中。而且贫困悬殊已经扩大了。据我了解现在已经有不少有志之士,挺想捐点钱来做点好事的。可是这个钱要捐出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你捐到哪儿去了?怎么操作?所以我觉得当务之急,我们的政府应该出台一些法令了。就是说鼓励有钱的出钱。最主要的要有一套制度的保证,保证有规范的操作。
    另外在观念上也应该有一个转变。就是说取之于民,还之于民。我从社会赚来财富,我对社会应该有责任感。因为中国人一般是为子孙积累财富,这个观念是比较强的。甚至一些贪污犯说:“我还不是为了我们这个家。”连贪污犯都是为了儿子,这种观念应该改。就是说每一代的人都应该自力更生,因此有了财富的人主要的责任应该是面向社会。这个观念不是一时就完全能够转变过来的,但是我觉得这个观念可以跟我们古代的道德,“为富而仁”结合起来。你富了,可以做一些好事,总是行善。但是这善举不是个人的,应该有组织的。(摘自《书摘》200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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