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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传


2010-08-19 14:45:24 作者:漠道 来源:《信德报》2010年8月10日,23期(总第418期)

    如今,许多基督徒都很“时髦”地认为,现今世界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世界,宗教信仰只能是“私人”的事,无论自己信仰什么都碍不着别人。不过,“碍不着别人”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信仰的自由,就是说,无论自己信仰什么,别人都管不着;二是指无论自己信仰什么,都不能管别人信不信——不应该“打扰”别人,想办法让别人接受自己的信仰。因此,只要自己可以安安静静地信奉自己的宗教便万事大吉了,至于福传,则似乎是极端的宗教行为,与自己的信仰没什么关系。然而,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却说:“福传是信仰问题,它是我们信仰耶稣基督及其对我们的爱的指标。”(《救主的使命》通谕,第11号)既然如此,一个基督徒又怎么能够同时相信基督,相信天主对自己及一切人的爱,而不去传播福音呢?倘若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得福传,那么我们从哪里获得福传的热情和动力,在福传中应当抱有怎样的态度,又该如何具体地进行福传呢?下面我们就试着来探讨这些问题。

一、福传的动因

    事实上,福传是基督信仰的本质性要求,因为基督信仰不可能封闭自守;只要一个人真正地相信耶稣基督,真正地度基督徒的信仰生活,就应该去福传。不,更好地说是“自然”会去福传。“应该”这个词使我们觉得福传仿佛仅仅是一种需要完成的责任似的。但福传并非一种从外在上加给基督徒的责任,而是那些真正的基督徒自然地从内心所发出的渴望和热情。当然,也存在着“应该”的正当性,因为福传是主耶稣升天时交给所有基督徒的使命(谷 16:15)。不过,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更加强调:“教会的传教使命不仅源于主的训令,也出于那存于我们内的天主的生命的深切要求。”(《救主的使命》通谕)就是说,基督以训令的形式交给所有基督徒的福传使命,作为一个客观性的事实,本该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内在性体认——与天主的相遇和亲密关系,因此它更该是一个主观性的事实,一个基督徒从内心自然而发的信仰表达。为此,教宗本笃十六世说:“天主对每个人的爱构成了体会福音和宣讲福音的中心……只有在主内生活的人才能获得可以点燃世界的天主之爱的薪火。”(参阅教宗本笃十六世:《2006年普世传教节文告》)换言之,我们的福传热情只能来自我们在主内的生活,来自我们对天主的爱的体会,来自这爱对我们的触动。
    从更深的层面看,这种热情甚至不仅仅是感动的结果,而是对天主本身的“福传热情”的分享。“天主本身的福传热情”,可以说,就是天父愿意向万物白白分享其生命的渴望(参阅《教会传教工作法令》,第2号)。而这种分享最终借着耶稣基督的降生成人与死亡复活达到了高峰。所以,耶稣本身就是天主通传给人类的生命,就是他传给人类的“福音”。从此,凡与基督合一的,就与父合一,就参与着天主的生命;而耶稣来到世上正是为以言教身行给我们启示出父对我们的这种爱(若 5:26;14:6-11;17:21-26)。并且,他还要其门徒继续他的这种福传使命,好使万民都成为门徒(玛 28:19),使一切受造物都认识到天主爱的福音(谷 16:15)。而成为门徒意味着与基督结合为一体(罗 12:5;格前 6:15),意味着“穿上基督”(罗 13:14;迦 3:27),意味着“怀有基督的心情”(斐 2:5)。因此,可以说,基督徒的福传使命是对耶稣基督之福传使命的参与和继续。
    不过,尽管所有基督徒都的的确确地参与了这使命,也应该继续完成这使命,可事实上,却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地意识到这一点。这就关系到了内修的问题,因为我们固然在领洗时就成了基督的肢体,但“穿上基督”和“怀有基督的心情”却是一个奋斗的过程。几时我们“生活在主内”,几时“我们才能获得点燃世界的天主之爱的薪火”。因为我们是在祈祷和内修生活中接触、认识和爱慕天主;也是在祈祷和内修生活中,我们惊叹他的奥妙、美好、伟大及其爱的“宽、广、高、深”。那么,当我们经验到这一切,却发现世上有那么多人竟不认识他,甚至误解他时,怎能“独善其身”,怎能不去宣传天主的爱与福音?著名神学家让·达尼埃卢枢机说得好:“默观(祈祷)与福传密切相联,因为我们会在默观中发现天主的所是,发现认识与爱慕天主对于全部人性与整个存在是如何具有建树性,也从而会由于天主不被人所认识和爱慕而痛苦和惊叹。福传的动因来自个人对自己与天主的关系,对天主在基督内之启示的重要性的体认,也来自由于人们漠视圣三之奥迹而产生的痛苦。所以,我们可以把福传看作是默观的显发。”圣保禄使徒的经验就是如此,在遇到基督后,他先在阿拉伯、大马士革和塔尔索退隐了十几年,待慢慢地通过祈祷和潜修得了基督的启示之后才真正开始其福传生涯。他之所以能够“代基督做大使”,“劝勉世人与天主和好”,是因为“基督的爱的催迫”(格后 5:13-20)。为此,他说:“我所宣讲的福音,并不是由人而来的……”(迦 1:11)是的,伟大的传道者必定是伟大的祈祷者,反之亦然。圣师伯尔纳多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曾如此感慨:“在这个时代,我显得很怪,既不是纯粹的隐修士,也不是纯粹的在俗者:当我在隐修院时,我急切地渴望拯救人灵,那时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出去宣讲;可当我出去时,又会怀念自己的隐修院,怀念与天主独处的时光。”
    可见,福传对祈祷者和度内修生活的人来说,无非就是其内修生活的自然表达。就像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所说的:“传教士必须是一位‘行动中的默观者’。他在天主圣言的光照下,在个人和团体的祈祷中,找到问题的答案……传教使命的未来大多依靠默观。除非传教士是一位默观的人,他不能以叫人信服的方式宣讲基督。他是经验天主的见证人,他必须能与宗徒们一起说:‘那就是我们亲眼看见过……关于生命的圣言……我们也向你们宣讲’(若一 1:1-3)。”(《救主的使命》通谕,第91号)无疑,那因着在祈祷中经验到天主的生命与爱而福传的人,其福传的态度和方法也必定是纯正和正确的。下面就让我们试着来讨论一下这些祈祷的福传者可能具有的态度和运用的方法。     (连载之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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