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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流浪汉相比,水泥锥才是城市的耻辱


2012-07-10 16:38:34 作者:胡印斌 来源:胡印斌的博客

    广州市白云、天河等区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密密麻麻的金字塔般的水泥锥。为什么会浇筑这许多水泥锥?有知情人士表示,这是为了不让流浪者在桥底下聚集、露宿。不过,对于记者的追问,却并没有一个单位站出来认领。对此,受访市民褒贬不一,有市民认为,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宽容对待流浪汉,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南方都市报》7月3日)

    队列森然、尖尖向上的水泥锥,成了广州的一大景观。只不过,这景观带给这个城市的并非什么荣耀,而是耻辱。早在2010年,成都市建委曾发明了一种只能坐三分之一屁股的公交座椅,用来防范流浪汉随意躺卧,影响市容。而眼下,广州市又被曝出大量浇筑水泥锥以驱逐流浪汉的新闻,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城市到底该如何对待那些可能有碍观瞻的流浪汉?
    一个城市存在流浪汉也许并不能说明什么,而这个城市对待流浪汉的态度却很能说明什么。立足于防范的思路并不能真正改善市容,不过是将流浪汉从城市的这一端驱赶到另一端,抑或是从一个城市驱逐到另外一些城市而已。这种空间上的位移非但不能净化环境,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善治,甚至还可能因为管理部门的冰冷、生硬而加大社会的撕裂感。
    流浪汉在城市里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客观现实,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消失。因此,成熟的、理性的城市管理者就不该深沟高垒去处处设防,或者动用行政执法人员去驱赶流浪汉,而应该尽最大可能去帮助他们,通过必要的制度设定,为流浪汉提供一些简单但却必须的保障。
    比如,通过建设一些庇护旅馆抑或是改善一下他们的简单住所,使其不至于因为饥饿、寒冷而难以生存;再如,尽量减少这一群体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对其他社会群体的干扰,等等。这种积极的行政力量的介入和干预,同样也应该体现得十分谨慎、克制,且充满善意和对流浪群体人格的尊重,而非一种冷冰冰的、强制性的钳制。
    国务院早在2003年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就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那么,何谓“积极措施”?如何“及时救助”?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被解读为大建水泥锥,而应该是以制度的善意、人性化的措施给予切实的帮助。必须明白,这种帮助不是自由选项,而是政府的责任所系。
    城市应该能够让人自由呼吸,自由选择生活方式,与影响市容的流浪汉相比,那一排排触目的水泥锥才是城市真正的耻辱所在。砸掉有形的水泥锥可能很容易,祛除一部分人心中的水泥锥则绝非易事。实际上,这也是收容遣送制度戛然而止之后,收容遣送思维依然挥之不去的根源所在。
    其实,除了水泥锥、只能坐三分之一屁股的公交座椅,城市其实还能给予流浪汉更多的温暖和宽容。而善待流浪汉本身,也正是构建良好市容的第一步。与城市表面的光鲜整洁相比,人性化对待每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人,才是真正光鲜整洁的城市气质所在。

本文标题:与流浪汉相比,水泥锥才是城市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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