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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的玫瑰园


2006-10-08 15:15:41 来源:信德报(第279期)

玫瑰园

  玫瑰经这个名词出自一个拉丁字,它的原意是“玫瑰园”。念玫瑰经,就是随着圣母进入她的玫瑰园,在她的伴同下,在园内散步。一边散步一边祈祷。每一遍圣母经,就是一个步伐。每一个步伐,导向另一朵玫瑰。于是,稍停一下,凝视它,赞赏它。每一朵玫瑰,就是耶稣和圣母生活中的一个奥迹。

  因此,如果我们用一些时间,反省一下“园”圣经中所处的地位,很能帮助我们了解玫瑰经的意义。

  “园”在人类的历史中,一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圣经中,“园”是一个象征,标示天主有意给人类完成的某一件工程。不幸,“园”也是人类背弃天主的地方。

  天主创造了人,将人安置在伊甸的乐园里(创2:15)。这是一个赏心悦目的田园:象征所有天主愿意赐给我们的美好东西。天主趁着晚凉在乐园中散步(创3:8):更是一幅充满诗意的图画,表示在创造的计划中,人类原享有天人合一的亲密关系。

  不幸,原祖违命犯罪,天主把他们逐出乐园(创3:23)。从此,伊甸乐园,为我们人类,象征了不堪回首的往事,遗失破灭的理想,损毁难圆的情谊,以及因罪而失去的许诺。因为乐园失去了,天主的选民也遗忘了,开花结果的田园原是天主所创造、赐给人类的礼物。“园”本称为“天主的园”(见创13:10;则31:8)。但是依撒意亚先知严厉地谴责了选民,因为他们在“园”中沐浴洁身,向偶像崇拜献祭(65:3;66:17)。

  在受难的前夕,耶稣祈祷的地方,是一个园子(若18:1),就在那里,他被犹达斯出卖;伯多禄否认老师,也和这个园子牵上关系:“我不是在山园中看见你同他在一起吗?”(若18:26)犹达斯的出卖、伯多禄的否认,是原祖亚当违命犯罪的翻版:天主是在园子里被出卖、被否认。

  人们把耶稣埋葬在一个园子里,在那里有一座新坟墓(若19:41);由此,耶稣自死者中复活,也是在这个园子里:玛利亚玛达助纳还误认耶稣是园丁哩(若20:15)。耶稣在园子里复活是一个奥迹,象征了伊甸乐园的复修和重整。天主在一个园子里被人背弃,也愿意在一个园子里重整一切。就在耶稣复活的园子里,天主再一次显示了他忠于他的诺言。
    (选自神思 第十期 一九九一年)

本文标题:圣母的玫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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