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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2008-01-25 11:24:35 作者:金梓芳 来源:信德报(第326期)

    初中时,懵懂的我们初谈爱情。语文课上七嘴八舌地谈论自己所理解的爱情。有个男生套上《大话西游》的台词,“声情并茂”地说道:“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 等到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 “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笑倒一群人。
    问及语文老师,她眼中的爱情是什么样的?老师幽幽地说了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此,这两句话就在我心里扎了根。在教会里,每当看到新人结婚,当他们郑重地说出“I  DO”的时候,我都会想起这句话。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神圣的结合,是天主所悦纳的盟约。
    然而今天,天长地久的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年轻人中间流行“闪婚”,认识一周就走进婚姻殿堂,婚后一个月马上Byebye。这成为了一种“时尚”。
    在我所学的外语专业中,95% 以上的老师是老外,从他们的话中不由惊叹现代人对婚姻近乎堕落的观念。有个老美和我聊天的时候说,在美国的加州,结婚2年以下的夫妇离婚率高达75%,他本人就离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大学同学,性格不合,离了;第二任妻子是德国人,因为就居住地问题发生不合,又离了。他说,在西方,40岁左右的人结过2次婚以上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他/她给不了你想要的,就离婚吧。他问我,你打算结几次婚?我愣了一下,毫不犹豫地伸出一个手指。他看着我,笑了,眼中满是不解。
    也许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造成了婚姻观上巨大的不同。但在我眼中,婚姻是双方美丽的承诺,有着月亮般的皎洁光芒,星辰般的璀璨晶莹,是值得我们用一生一世去呵护的。
    《创世纪》当中说:“天主造了一个男人,用男人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带到男人面前。男人说,这是我的骨中之肉,肉中之骨。”这是人类最早的一句情话,是最美的一句誓言。两人走入红地毯旅程时,就应该明白,彼此要用一生去守护对方,实践对爱的诺言,这是天主所喜悦的。既然如此,牵了的手为何又要轻易放开?对婚姻的草率,是对自己,对对方的不负责,也是对天主的侮辱。
    如果说,拥有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是落伍的表现,那我愿意做这样一个“落伍”的人。如果说,期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是一场可笑的梦,那我愿意做一个“可笑”的追梦人。拥有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是忠贞美丽的馈赠,是天主对践行爱的盟约的人曼妙的恩赐。所以,我不落伍,也不可笑。
    对于我们接受了天主的道理的人来说,更应该明白婚姻圣洁的道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份传统却依然美丽的爱情观不应该被鄙视、遗弃。相反,它应该成为一个爱的坐标,提醒人们:不轻易牵手,更不轻易放手,让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成为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无愧于在天父前的海誓山盟,无愧于彼此一生的付出。
    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是忠贞的爱人。忠贞不会没有回馈,它的馈赠,是一生的幸福。

本文标题: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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