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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婚姻问题


2008-05-23 09:37:39 作者:意大利 蒋剑秋 来源:信德报(第338期)

    婚姻带来的问题到处都是,但是,看起来,在中国教会显得更严重,我个人这多年的观察,中国教会和教友们所面对的婚姻问题,其主要原因有:
    一、圣职人员与教友父母坚持一定得跟教友结婚,于是常发生为了结婚而强迫领洗进教的事,招致更不幸的婚姻。
    二、婚前辅导和调查十分不够,当事人的心理准备太欠缺,对婚姻的内涵和神圣性不够了解。
    三、依教会法定仪式举行的婚姻不得离婚,但也能因某些因素使婚姻变成无效,这一点多数人缺乏认识。

教会的婚姻观
    婚姻,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签下的终身盟约,许下一辈子,无论顺境或逆境,都会彼此恩爱,彼此扶持。婚姻不是儿戏,俗称天作之合,是十分严肃的行为,互相在天主前所发的誓言必须很忠实地去实践,言而有信。因此,婚姻是永久性的,白头偕老;单一性的,不得有第三者插入。
    婚姻的目的,是为了夫妻的幸福,爱河永浴及生儿育女,传生人类,因此,正如圣保禄在致格林多前书七章四节所说的:丈夫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主权属于他的妻子,同样,妻子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主权属于她的丈夫,换句话说,结婚的男女二人有使用对方身体的权利,所以有同床共枕的义务。
    同床共枕,既是为了夫妻的幸福,也是为生儿育女。如果任何一方拒绝同床共枕或生儿育女,便有违婚姻的目的。
    此外,婚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即自由人合(同)意,任何人不得越俎代庖。
    婚礼,一般必须在教堂举行,但若有特殊原因,亦可在教堂外举行。法定证婚人是圣职人员,(执事、神父和主教)特殊情况下,父母或受委托的教友亦可有效证婚。
    在教会,婚姻是七件圣事之一,凡不受法律禁止的人,均可结婚。婚姻的神圣性和内涵可见而知。

不同信仰的婚姻
    宗徒时代,信主的人不多,宗徒们一面强调教友同教友结婚的重要性,(信仰相同,生活格调更能一致)一面也表示教友同非教友结婚也能产生正面的好影响(非教友一方,可能因教友一方的热心、善良,而自愿领洗入教,教会因而又多了一位成员)。
    两千年后的今天,情况并未改变。以中国来说,更是如此,今天,中国(无论海内外)的教友,只占人口的百分之一,非教友占人口的百分数之九十九,在某些特殊的地方,可能全村都是教友,但现实生活的影响下,村镇的居民多出外打工、谋生,这些教友更如海底捞针,几乎被非教友群所吞食。换言之,今天,教友同教友结婚的机缘愈来愈少了。
    教会了解了这一种现况,虽然还是希望教友同教友结婚,但也方便教友同非教友结婚,只要向教区主教或主教授权的本堂神父申请豁免就可以了,这种豁免很容易得到,只要教友一方提出书面保证便行,保证自己的信仰和对子女的教育。
    同时,教会十分尊重非教友一方的权利,不强迫他/她违背自己的意愿来信天主教(教会法748号2项)。而且,如果非教友一方有合理的理由,如他/她可能因此同其家庭或宗教团体产生分裂的话,教友一方也可申请豁免举行教会的婚礼(cf1127,2项),决不能因婚姻使非教友一方对天主教产生反感,否则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恶劣情况,使婚姻双方的家人遗憾终生,不可不慎!

婚前辅导与婚前调查
    曾经有一位本堂神父告诉我:
    一天,来了一对中年男女,请他证婚,男的说他太太过世了,神父二话未说,便把他们带过教堂证了婚,第二天,来了一位中年妇女质问神父,为什么给她丈夫同另一女人证婚。神父说:“他的太太死了”。这位女士说:“我不是好好的活着吗?”
    从这一个案例可以看出这位神父太好了,太相信人了,婚前辅导未做,婚前调查更是未做,往往很轻易地便给他们证婚了,对他俩毫无深一层的认识,根本不知道他俩的背景,严格说来,这是种冒险,更是对自己职责的一种严重的疏忽,给结婚的人开了个大玩笑,贻患无穷,好可怕!
    教会要求要结婚的男女,至少在结婚三个月到六个月前,得去教堂见神父。神父便得行婚前辅导的同时还得行婚前调查,一直到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都了解了教会的婚姻观,也确实证明双方是自由之身,没有任何问题,才可以给他俩证婚。
    婚前辅导和婚前调查是幸福婚姻的基础与保障,万一有例外也是凤毛麟角。

结婚是男女当事人的事
    婚姻盟约,如前所述,基于结婚当事人的合(同)意(愿意接纳对方为自己的终生配偶),这合意必须是完全自己的,心甘情愿的,不受外来影响的,是自己意志的行为。
    凡满十八岁的人,称为成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结婚选对象也是一样,受法律的保护,就是说选择结婚对象是当事人个人应做的事,由他/她自己自由决定,父母也不得插手(但可表达他们的看法)。父母之命的婚姻,明显违反这一规定。
    儿女的婚事既由儿女自己决定,如有意外,也得由儿女自己承担责任,父母不受连带的惩罚(如果有人强调子不孝,父之过,那么教不严,师之惰,又得如何解释?严格说来,教友在信仰生活上有不符教规的行为,主教和本堂神不能辞其咎)。如果儿女的婚事有问题,我们惩罚他的父母,除了于事无补之外,还会造成更大的不幸,这不是教会所希望的。

教会的立场
    婚姻不幸福,信仰不稳定,有连带的关系。今天,不少信徒离开了教会,多是出于婚姻有问题。教会要求圣职人员和教友,鼓励他/她们回教堂,参与圣事,领受天主的恩宠,同时,在可能范围内,帮助他们的婚姻合法化,正常化。
    婚姻本是喜事,如何使他喜气常存,是大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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