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活动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民宗委已于近日正式公布《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6月5日下午,国家宗教局在上海举行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记者招待会。
,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发布)、《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
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悬挂标识牌工作,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有关要求及落实执行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印发的《云南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0日下午,在昆明市华山东路99号,省天主教“两会
为规范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近日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6号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宗教院校管理,促进宗教院校健康发展,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问答一、宗教活动场所是什么法人?答:《民法总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信德网讯在今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天主教界李山委员、马英林委员等代表宗教界提交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及附属用房的用电价格给予与居民生活同价的建议提案(第4875号;统战政协类213号),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烟台市围绕进一步突出“宗教中国化”“四进”等重点工作,编写了10个方面、100句韵律整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式《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