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的神长们为了避免与平信徒的混淆(注一四五),因此提议称「兄弟修会」(ReligiousInstitutesofBrothers)(注一四六)。
案例三:北京“同路人之家”2008年元旦,在一位北京若瑟会修女的提议下,一群在北京工作和就业的外地青年人自发成立了“同路人之家”。
而其中应给予宗教团体以法人地位提议,堪称超前,须知,即便当时的欧洲,在民族主义日渐高涨的情况,也未能严格做到这一点,更遑论中国:……从我民族之文化前途着想,外观大势,内审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