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de

读经有感—伯多禄前书,良好品性的身教胜于言教


2007-09-17 09:26:39 作者:吕渔亭神父 来源:教友生活周刊

    「如果你们热心行善,谁能加害你们呢?但若你们为正义而受苦,才是有福的。你们不要害怕人们的恐吓,也不要心乱,你们但要在心内尊崇基督为主。」(伯三13-15)

    上面这简单的几句劝言,我们已可看出,旧约对伯铎的影响有多深,因为他曾两次引用了依撒意亚先知的话:「请看!有吾主上主扶助我,谁还能定我的罪呢?」(依五十9)以及「万军的上主,你们该以祂为圣;祂是你们当敬畏的,是你们当恐惧的!」(依八13)无论如何,在这短短的几句劝言中,我们获得了三点启示:(一)基督信徒当热心行善,正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的终极目的在获得至善,至善即幸福。这类孜孜行善的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活得于心无愧,谁又能伤害他们?可惜行善对许多人来说,只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因此敬而远之或避而不谈。(二)「你们若为正义而受苦,才是有福的。」世界上的苦有两种:一是与生俱来的苦,所谓人生一世痛苦八九,谁也逃不了人生的痛苦;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凡受造之物,有喜必有忧,有生必有死,生老病死,是人与动物当面临的考验,谁也无法避免。

    对基督徒来说,他还当面对另一种苦,即信仰所带来的痛苦。如不被人接纳,被亲人所误解,被人轻视,或因信仰不得随便离婚等等,均属信仰所带来的精神之苦。但伯铎这里所说的苦,似乎是当年由教难所引起之苦。若翻开天主教历史,我们不难看到,几乎每个时代及每个地区都出现过或轻或重的教难史,多少忠于基督的人为信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三)伯铎认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在心内常尊崇基督为主,他们为基督而吃苦,基督不可能视若无睹无动于衷,因为他早已说过:「为义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玛五10)

    这种坚强的信仰既如此重要,因此伯铎劝他们,若有人问他们为何信仰基督时,他们当「时常准备答复」。(伯前三15)但想回答信仰的问题,自己必须先有妥善的准备,他该知道他所信的基督是谁?他为什么接受了这种信仰,以及信仰对他发生了什么作用等等。但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又当「以温和、以敬畏之心答复,保持纯洁的良心,好使那些诬告你们在基督内有良好品性的人,在他们诽谤你们的事上,感到羞愧。」(伯三16)

    以温和及敬尊之心答复与信仰有关的问题时,往往更能说服对方、吸引对方,这点,大概所有传过教的人都有此经验。一滴蜜比一桶醋更能吸引苍蝇,当你们在信仰问题上与人争得面红耳赤时,你认为人家会接受你的信仰吗?事实可能正相反。即使听者觉得你言之有理,他大概也不会公开接受,毕竟人都有自尊心,你愈强迫人家,人家愈不会接受。

    尚记年幼时,常听大人们讲那个哑子大妈的故事。她姓什么叫什么,我一无所知,只知她生在一个虔诚的教友家庭,且家贫如洗,从小又是哑巴,因此终身不嫁。幸好她身体健康,最喜欢到别人家里服务帮忙,人家见她如此忠诚热心,都说她所信的宗教一定是好宗教,于是纷纷让神父或公所先生给他们讲道。据说哑子大妈过世时,那个小村早已成了一个教友村。伯铎当然更知道身教往往比言教更重要,因此他才说:「那些诬告你们在基督内有良好品性的人,在他们诽谤你们的事上,感到羞愧。」对不信基督的人,或甚至对诽谤基督信仰的人,信徒自己的良好品性,不但是一面挡箭牌,它更是一种感化人心的不二法门。

    「祂藉这神魂,曾去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这些灵魂以前在诺厄建造方舟时,原是不信的人…」(伯三19-20)伯铎的这段话,许多圣经学者都觉得很难理解。他所说的狱中,究竟指什么狱?是地狱还是炼狱?首先,我们当知道,早期的犹太人都觉得人死后,均将进入一个黑暗的地方,即所谓阴府或冥府,在那里没有光、更无任何欢乐可言。圣咏集曾多次提到这个阴府:「死去的人不能再赞颂上主,他们已悄然无声地入土。」(咏一一五17)又如「难道你的奇迹对死人也有意义?难到鬼魂能起来称谢你?阴间的人岂会纪念你的慈爱和忠信?你的奇迹岂会在黑暗中被知晓?」(咏八八11-13)这里所说的阴间、鬼魂或黑暗等等,均指人死后当去的那个地方。

    随着时代的转迁,这个黑暗的阴间渐渐地开始有了等级之分,犹太人开始相信,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来说,他们可能永远也不能离开那个黑暗之地;但对其它人来说,受过相当的惩罚之后,他们还有获救的一天。伯铎说基督复活后所去过的地方,指的就是炼狱了,而这也正是信经要求我们所信的那个阴府:「我信祂下降阴府,第三日从死者中复活。」我们都相信,人死后若有小罪,或大罪虽被赦免,但尚有补赎当做,因此还要到炼狱受些苦;那时他们唯一的希望,只有亲朋好友在人间替他们祈祷行善功,希望他们早日升天。

本文标题:读经有感—伯多禄前书,良好品性的身教胜于言教

  • 信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投稿:本网欢迎网络和传真等各类方式投稿,但请勿一稿多投。
  • 2、版权:凡本网注明来源:“信德”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信德”所有。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
  • 3、文责:欢迎各地教区、堂区、团体或个人提供当地新闻及其他稿件,信德网一旦刊登,版权虽属“信德”,但并不代表本社或本网观点,文责一律由投稿者(教区、堂区、团体、个人)自负。
  • 4、转载: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信德’)"的内容,为本网网友推荐而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的目的只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