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以及其他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相关的服务。
为规范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在2021年12月3日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2022
江苏省民宗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落实上述法律法规,需要通过制定《办法》对相关管理措施进行细化,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条件、权限、程序和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予以明确。
4月29日,山东省民族宗教委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信息审核人员培训班。
信息查询系统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经依法认定备案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网站、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网站、中国基督教两会网站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同步上线。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当我们一登陆QQ查看QQ群,就会发现群内已发了很多很多的信息,而内容都是有关于信仰的大篇幅的信息,或者是文章。有的甚至会占用好几页的消息记录。
会议指出,《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立足本地区、本宗教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为着力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局根据实际,联合网络科技公司开发制作了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线上考试小程序,同时建立了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