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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儿童照顾经验


2013-10-27 12:30:42 作者:林义修 台湾关爱CEO

  各位NGO的先生,今天上午临时接受任大海老师的通知,利用简短时间跟大家分享台湾的一些经验,刚刚听日本教授的分析,其实台湾的社会福利经验和日本也很像,而且相似度也蛮深的,比如说像台湾在照顾儿童这个区块,我们台湾也是必须要在法人的体系,包括成立社团或者是财团去建立这个儿童的收养机构,来专职照顾儿童。

  我们台湾关爱之家是在1986年创办,照顾第一个孩子,直到2003年,它才正式成立一个社团法人的组织,同时在2002年开始到内地这边来做一个艾滋病儿童,还有成年的关怀,甚至照顾了一些艾滋儿童个案,这些个案的来源,很多都是我们各地,包括在河南,郑州,周口,以及驻马店,甚至在南方,广州,广西,昆明,还有去年我们走到大凉山,都跟当地的福利院有一些协助和合作。

  当然我们另外更大的族群,这些儿童个案都是当地的一些所谓的孤儿,这些孤儿包括了父母亲因为艾滋病过世,有一些儿童本身也感染了艾滋,他们在老家,虽然说我们今天早上到刚才也都一直有强调这些儿童在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最好的成长,可是这些儿童他们在自己的家乡是没办法继续念书,甚至生活照顾上也面临很大的困难。

  我们这几年甚至也发现有一些已经12,13岁,一篇书都还没念过,所以他们才会离乡背井接受我们的照顾。我们今天有提到,目前在内地官方有很大的儿童福利院,收容很多弃婴和儿童照护的部分。我仔细想一想,台湾到底有没有这种官方跟内地这边一样的儿童机构,其实我到这两年才发现好像有,可是它是隐藏在一些老人孩教养医院所辐射的青少年或者儿童的艾滋中心,这些照顾的儿童年纪大概是0-16岁,或者到18岁为主,这些官办资源之下,所以它的财政方面都会比民间来得轻松。

  所以在需求这么庞大的情况之下,官方这边它就鼓励一般的NGO和民众去仇视这些被遗弃儿童的照顾。所以,台湾很多NGO,像疾病的部分,像唐氏综合症,还有儿童癌症,包括各方面这些通常他们这些NGO都是跟政府提出申请注册,只要有人愿意做,能提供人力,能提供一个按照正常的程序去提出申请,通常都不会有注册上的困难。

  所以在注册比较开放的一个情况之下,政府就采取所谓的辅导还有监督,补助的角色。尤其在补助方面,可以补助相关的硬体建设,软体部分就提供了社工,还有营养师,护理师,还有保育员,或者是保姆的人事费用支出。

  刚刚有提到社工,其实在台湾所有从官方到民间,所有跟儿童相关的这些主管机关或者单位,或者NGO,很多都是社工跑在第一线,所以社工面对的就是每一个个案的收案和结案的动作,结案可能就是这个儿童他有很好的一个收养家庭,或者是像民间的寄养家庭,离开这个机构去做后续的服务。

  另外,在各地方的政府社会部门,也设立了社工的组织,他把这些弃婴或者是需要被照顾的这些残疾和疾病的儿童,委托机构的代养,还有寄养家庭。在这几年也推出了一个方案叫做(五一而照)的方案,就是类家庭的服务,一个家庭可以提供照顾5个名额的孩子,政府提供这样的服务,政府买单。

  当然政府所谓的补助部分跟实际的支出,很不成比例,民间机构就必须要去募款,募款的管道只要是一个注册的NGO,它可以提出所谓的财产使用计划书,应该是财务使用计划书,这两份计划书和政府申请劝募许可字号,就可以对外公开募款,包括做广告,公车的广告,车体广告,甚至还可以上媒体做广告,可以取得这样的募款。

  政府监督的就是你的征信的问题,除了这个管道之外,一般民众采取被动的,民众主动,机构被动接受社会的募款,这些照顾儿童的机构可以跟政府申请这些相关补助之外,也会有很多所谓的民间的财团或者法人,社团的法律机构,他们也提供了一些资金上面的补助,必须要提出一些项目书,跟他们申请。

  在台湾很多民众的心里面,我对社会付出这份心力,帮助这些需要被帮助的儿童或者是民众,未来宗教角度可能就可以上天堂,这样子。所以很多民众他们就会很主动地这样奉献。

  当然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福利体系,民间的活动,在医疗体系的进步之下,儿童越来越少,面临这些脑残的儿童,应该是说残疾和疾病的儿童,他们的健康和寿命不断延长,我们也面临着他年纪大需要被照顾的问题。比如有提到喜安儿基金会,他们就有这样一个辅导,大部分照顾的这些唐氏综合症这些儿童,不一定就是在他们设置的这个机构来接受照顾,他们也提供了很多这些儿童他们实际是在他们自己的家庭生长,只是他们提供了一个职业的培训和技能的培训,他们也会设立一个所谓的社会企业。比如说开了一个烘焙法,面包店,教这些孩子们做面包,洗衣服,他们就开了洗衣房,这样一个部分。

  最后我提到法规的部分,台湾官方目前在今年7月1日开始,把卫生和社会福利这个部分合并成卫生福利部,过去还没合并之前有一个专责单位,它是在管这些儿童相关的福利措施,叫做儿童渠,在合并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很大的瑕疵,把这个东西废要了,并到社会家庭去做管辖,所以等于现在目前的专职儿童的管理单位,所以这一年来民间大概有,包括我们关爱之家,有10家跟儿童相关的NGO,倡议必须让儿童保障提高,所以也要求政府单位关注儿童,设立相关的儿童部门,以目前阶段可能会设立一个儿童委员会。

  另外,台湾目前现在不是联合国的会员国,我们这一年当中也希望把国际儿童公约纳入台湾的一个法律当中,台湾目前有儿童福利相关法规,来保障儿童的福利,可是这些法律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所以我们希望能把这些儿童公约加入进来,有民间单位的推动,还有学校,学术单位的研究,我们也找了不少立法委员帮忙,未来我们朝着制定这个施行法的目标迈进。

  这十家NGO包括了艾滋疾病,受暴儿童,还有这几年也一直受到关注的儿童娼妓,还有原住民,一起来台湾新法的制定。

本文标题:台湾儿童照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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