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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在施洗时遵从教会的规范三次倒水!


2011-11-17 11:17:03 作者:花雨清风 来源:《信德报》2011年11月3日(总第464期)

    我遇见了一位热心的兄弟,他虽然受洗一年了,却一直在研究《天主教教理》,他对去年领受圣洗圣事的时候神父在额头上只倒一次圣水,甚感疑惑。还有一位姐妹,当神父给她施洗时,圣水是倒在头发上,甚至感觉不到水流到头皮表面。她也对神父施洗的有效性表示怀疑。
    三次倒水在教会文献中的依据:
    首先是三次倒水的含义,它代表着一个皈依天主教的新教友,愿意结合耶稣基督的死亡、埋葬及复活的整个过程。最早的教会文献可以追溯到《十二宗徒训诲录》,基督徒在受洗时有几个重点:首先,施洗的水是活水,……不能浸洗的话,就在头上倒三次,并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付洗。(参阅神学丛书、第22卷圣洗圣事部分第54页)

其二我们再来看《天主教教理》的叙述:按圣保禄所说,信徒藉着洗礼与基督的死亡结合,与基督一同被埋葬,也一同复活:
    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我们藉着洗礼已归于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天主教教理第1227条)
    之后,就是圣事的必要仪式:就本义而言,洗礼透过与基督的逾越奥迹结合,象征并实现受洗者死于罪恶,进入至圣圣三的生命。洗礼以意味深长的方式——三次浸入水中——来完成。但自古以来,教会也可在候洗者头上三次倒水来施洗。(教理1239条)
    在拉丁教会中,施洗者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同时说:“(名字),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教理1240条)    由此可见:教会给候洗者施洗倒三次水或浸水三次是有深刻的意义,这三次倒水或浸水分别代表着真实分享了基督的“死亡、埋葬、复活”,并达到了分享天主圣三性体的目的。为此,主礼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属于教会规范的必要礼节。
    遗憾的是:我发现持守一次倒水的不仅一两位神父,甚至今天我询问了一位主教,主教也认为只要有效就行,管它一次还是三次,甚至他一开始还认为间断倒水(三次)是无效的!可见,一次倒水施洗的错误在中国是相当普遍的。
    这个问题对我而言是很痛苦的,因为那些一次倒水施洗的主礼,若按照严格的东方礼的话,肯定是无效。但值得庆幸的是在《脱利腾大公会议》,关于圣洗是否有效在第二个重点提到:“圣洗有客观的效果,所以,异端的洗礼,只要以天主圣三的名义施行,有教会愿意的意向,也是有效的。”第四点提到:“圣洗不得重领”。
    在此,我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因为我们按此条文似乎可以认定圣事是有效的。的确,《天主教教理》只说了三次的必要性,没有否定一次倒水为无效。但我还是迫切地呼吁教会的神长们,不要忽视教会礼仪中每个细节里所隐藏深刻的信理、伦理、灵修的意义!
    倘若仅仅认为有效性就够了,而忽略教会制定礼仪的传统意义和价值,由此新教友对圣事产生疑惑,实在令人感到遗憾!
    天主教的圣事礼仪是信仰的核心,是分施基督救恩的果实,由此,我呼吁无论圣事的主礼还是参礼者,都应该怀着敬畏、端庄、虔信、肃穆、诚实的态度来分享这来自天上的盛宴。

    礼仪博士张秋林神父:施行圣洗圣事时,施洗者向候洗者注水三次,同时说:“(名字),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你付洗。”这是天主教教理上规定的,教会从没宣称过圣洗圣事中一次注水的有效性,教会核心的礼仪部分是不能随便修改的。

本文标题:呼吁在施洗时遵从教会的规范三次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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