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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弥撒降福经文的争议所引起的反思


2011-11-23 16:01:59 作者:陈宾山 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1年11月10日(总第465期)

    今年暑期在主教座堂做弥撒,弥撒后有一位中年教友走上前来和我搭讪并有礼貌地向我询问了一个礼仪神学问题,他问道:“参与不同神父主祭的弥撒时,发现在降福经文上显然有所不同,有些神父画十字圣号并降福众信友说:‘愿全能的天主圣父、圣子、圣神降福你们’;另有一些神父却说:‘愿全能的天主圣父、圣子、圣神降福我们’。对降福经文的差异有人解释说:因为神父是以耶稣基督的名义降福大家的,所以应该是‘降福你们’;另有人解释说:神父也是信徒当中的一员,也需要天主的恩宠和祝福,因此应该是‘降福我们’。对此礼仪神学的问题所存在的争议,神父您是如何看待的?”
    此问题看起来不大,可是触及到神父品级的本质。为能对此问题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我尝试分三步对此问题加以神学上的反省:一、神父是基督的代表;二、神父是教会的代表;三、神父的灵修。从三个方面对铎职做一整合性的神学反省。

一、神父代表基督

    按照著名的德国天主教神学家卡尔·拉内(Karl Rahner 1904-1984)的看法,神父的品级就是让“基督的事实”(the reality of Jesus)临现于一个特定的时空下,直到基督的再度来临(Rahner,1988,264)。神父首先不是一位讲解有关天主奥迹的神学家,而是一位让天主的奥迹临现在特定时空中的司祭;神父是来举行祭献不是来默观,是来祝福和圣化,不是来训诲和启明天主奥迹的。对神学家拉内的这一有关神父本质的神学见解我们要从圣经和教会的传统中加以考证。
    耶稣的整个使命就是宣讲和见证天国的来临。在宣讲天国的行动中,耶稣自己也让门徒分享他宣讲天国来临的使命(参阅谷3:13-14;6:6-13),并让他们分享自己的大能:治病、复活死人、洁净癞病人、驱魔(玛10:8)。耶稣不仅用言语而是以整个的生命来见证天国的来临,甚至进入了死亡中。当被钉死的耶稣死而复活后,他本人融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中,他就是天国。因此,当耶稣复活后,宗徒所宣讲的不再是天国,而是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对死而复活的耶稣基督的宣讲构成了宗徒职务的灵魂。对保禄来说,这一宣讲的职务是直接来自于复活的主基督的(迦1:1),而非信徒团体的委派(参阅格前1:1;格后1:1),因此,保禄能大胆地说:“我们是代基督作大使了”(格后5:20);“天主通过我们的口劝勉你们”(同上)。另外,保禄也把宗徒对圣言的宣讲看作为司祭性的行为(罗12:1;6:19),因为宣讲的内容就是那为了人类的得救一次而永远地奉献了自己的耶稣基督。和旧约的司祭不同,在新约圣经中基督既是司祭又是祭品,因他听命致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8),天和人之间建立了永久的盟约(希9:11-12),从今以后只有一个司祭职,其他司祭职都是对基督这一司祭职的圣事性的分享,是基督司祭职的圣事性表达。
    当宗徒时代结束以后,表面看来好像宗徒职务融入到整个的教会团体中了,整个的教会团体就是一个属于司祭的民族,一个“和天主亲近的民族”。后来的教会传统把这称之为“一般司祭职”。可是,一般司祭性不仅不排除反而依赖于中介性的结构:如同只有通过耶稣基督这一中保,全体子民才能对天主作出奉献并服务于世界;同样地,耶稣基督也是通过中介把恩宠分施给世界的时候,宗徒职务就是其中最本质性一种中介。宗徒职务得以传递的方式是靠圣秩圣事,而圣秩圣事的核心是覆手礼(宗6:6;得前4:14;5:22;得后1:6),覆手礼不是祝福而是派遣和授予宣讲福音权柄的象征性表达,覆手礼清楚地表达出:教会的神圣权柄不是来自于教会内,而是来自教会外的、从上而来的。
    主教是宗徒职务的直接继承人,而神父借着圣秩圣事分享了主教的职务,成了基督的代表。神父能成为基督的代表不是由于本身的才干、能力,而是来自祝圣时所赋予的职务。可以说教会的职务——铎职就是基督的圣事,通过铎职这看得见的标记使那不可见的基督得以表达。对此,德国天主教神学家洛菲(Norbert Lohfink 1928-)把神父看成是“天主奇迹的见证人”(Lohfink, 1981, 326),因为神父的存在是完全归功于天主的不断建树、赠予和恩赐,是建立在天主的奇迹之上的,他存在的基础不在自身而在耶稣基督内。在梵二的《教会宪章》中,在铎职和一般司祭职之间做出了清楚界定,强调它们之间“质”(essentia et non gradu tantum LG 10)的差别,这差别是圣事性的而非法律性的。

二、神父代表教会

    神父不仅代表基督也代表教会,不仅是复活主的工具也是教会团体的器官;神父是以教会的名义,在教会的派遣下,来宣讲福音的,他所宣讲的福音就是教会的信仰。
    神父所代表的教会是从天主圣三的泉源中喷涌出来的:天主圣三的内在生命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外溢的和分享性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生”和“发”的关系:首先,父生了子;然后,父、子共发了圣神。与天主圣三内的“生、发”关系相对应的是救恩史中的两次“受派遣”:耶稣被天父所派遣,从天父那里获得了使命和权柄,他完全地服从天父,因此成了天主爱的真实象征,谁看见了基督就是看见了父(若14:9);父不光遣发了子也遣发了圣神:在圣神内,圣子进入了世界,降生成人(路1:35);在圣神内,耶稣施行其默西亚使命(路4:18);最后,在十字架上,耶稣把自己的圣神毫无保留地分施给了所有的人(若19:30,34),为能让众人合一,这合一的产物就是教会(格前12:12)。教会的使命就是在圣神内协同基督向天父献上完美的祭献。
    在圣神内,神父以一个独特的方式见证教会信仰,表达教会的司祭性,并把所领受的铎职性存在实现在自己的牧灵生活中。铎职只是教会内神恩的一种,是教会展现自己、实现自己的一种方式,就如拉丁美洲解放神学家保弗(Leonardo Boff 1938-)所言:“通过圣秩圣事,在被祝圣者的身上,整个教会的司祭性幅度得以浓缩性的表达。教会以此方式,公开地、有组织地和官方地把所有基督徒所蒙受的对基督奥迹宣讲、庆祝的召唤有力地表达出来”(L. Boff, 1980, 106)。教会内的不同神恩、服务和使命不是来自圣统制,而是来自天主圣神。梵二的一个响亮口号就是:“铎职的神恩就是带来其他神恩的运作”。

三、神父的灵修

    从以上对神父的品级上,道出了神父品级的三个基本特点。一是,神父的存在(Sein, Being)是一个被给予的存在而非来自本身,有着一个“出谷”性质:神父是被天主从万人中召选出来的,并经历了一个“非本人化”(ent-eignet)的、“出离自我”(ex-istence)的过程。二是,神父基督性的存在方式是“为”(pro)教会的,以基督的权威管理、训导、圣化天主子民。神父作为基督代表的最高表达形式是牧职,牧职的最高表达就是为羊群舍生(格后4:8-9),同羊群一起受苦(希13:17)。三是,神父教会性的存在方式是“在教会内”的(within the Church)。梵二《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对此有很优美的表达:“新约的司铎,由于其圣召和圣秩,固然在某种形式下,是在天主子民中被挑选出来,但决不是让他们与这子民或任何人隔绝,而是让他们完全献身于天主召叫他们去做的事。除非他们成为不同于现世生命的见证人与分施者,他们便不能作基督的仆人;但是,如果他们自居于人间的生活与环境之外,也就不能为人们服务。司铎的职务本身,就特别要求,不得与此世同化,但同时又要求他们在此世生活在人中间,犹如善牧,认识自己的羊……”(《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265-266)。以上所引述的教会文件中指出了神父教会性存在的两大特点:1)神父是人类大家庭和教会团体中的一员,没有被召叫去离世索居,而是要生活在这个世俗的世界上,分享自己时代人们的喜乐与期望,愁苦与焦虑,并成为建在山上的城和放在灯台上的明灯,给自己同时代的人带来光明和希望。2)不要被世俗的世界所同化,要从内心上和这个世界保持距离。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从其自身来说没有不洁的,可是我的自由可能被物质的事物所奴役,因此尽管所有的事物为我都是准许的,可是不是所有的为我都是有益的(格前6:12)。
    做神父就是在其基督性的存在和教会性的存在之间保持平衡,要时时牢记主基督的训诲:“你们不要被称为辣彼,因为你们的师傅只有一位,你们众人都是兄弟……你们也不要被称为导师,因为你们的导师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亚”(玛23:8-10)。面对神父的双重存在方式,早在第四世纪的圣奥斯定(St. Augustine)已经有了一个很深的感悟:“我为你们而存在,使我战栗;我和你们一起存在,使我心安。我为你们是主教,我和你们同是基督徒。前者是对职务而言,后者是对圣宠而言;前者表示危险,后者表示救援”(《教会宪章》,2005,42)。

结论

    从以上的反省中我们可以对这位主内弟兄的问题给予如下答复:当神父在弥撒中降福教友时,他这时的身份是基督的代表,如同坐在告解厅内给教友赦罪时,他应该说:“愿全能的天主圣父、圣子、圣神降福你们”,而不是“愿全能的天主圣父、圣子、圣神降福我们”。这里体现的不是神父的谦卑而是其圣化信徒的权柄。

参考文献
    1.Karl Rahner, Sendung und Gnade, Innsbruck-Wien, 1988.
    2.L. Boff, Die Neuentdeckung der Kirche, Mainz 1980.
    3.N. Lohfink, Der Priester und die Gerechtigkeit der Welt, in: GUL 54(1981), 326.
    4.《天主教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上海光启社,2005。

本文标题:由弥撒降福经文的争议所引起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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