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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真理


2007-04-05 11:28:00 作者:任亮杰修士 来源:信德网

——突破痛苦与死亡的桎梏

前言

    人类的痛苦与死亡种类繁多。种种的痛苦与死亡都是人生必然和非自愿的事实。只有痛苦而没有死亡,或者只有死亡而没有痛苦也许还比较容易接受。但是,若痛苦与死亡连在了一起就使人忍受不住了。这一意识本身就足够使人对痛苦与死亡产生极度的恐惧,就如梵二文献所说:“人不独为痛苦及肉体的逐渐肢解的折磨,尤其甚者是害怕自己永远消逝于无形。”
   寻求于死亡的意义或杜绝生活的痛苦都不得其门,如何才能突破痛苦与死亡的桎梏呢?从而会提升跳跃到另一层次,反而会使人投入于永生的视野,这也许就是一种突破。这种突破在耶稣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耶稣的苦难

    耶稣为救赎人类,卑微自己,降生为人,并且为了人类的罪,受了很多的苦难。提到耶稣的苦难,或许很多人只会想到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其实耶稣的一生都是受苦的生活。依撒意亚先知称耶稣为受苦的仆人,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又说:“他坦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天主击打苦待了。”(依53:3-4)的确,耶稣的一生,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充满了各种的痛苦。他出生于一个木匠的家里,从小便受到贫穷的滋味,他必须以体力劳动来换取温饱,但他开始出来传道时,过的更是贫无立锥的生活。他常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
    然而,物质上的贫穷只算是他所受痛苦中的一小部分。更大的痛苦是来自他心灵的煎熬。除了肉身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外,主耶稣还背负了另一种痛苦,即是灵性方面的痛苦。因为耶稣乃是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必须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忍受罪人的顶撞。不但如此,为了担当世人的罪,更亲自承担了公义的刑罚。正如先知依撒意亚所说:“那知他为了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依53:5)当他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世上古今所有的人类的罪都担在他的肩上,这正是耶稣所受的灵性上极大的痛苦,因此他大声喊说:“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了我?”
    耶稣的一生充满了为世人的罪而承担的痛苦所忧伤。世人受苦是罪行应得。然而耶稣未曾犯罪,也从为做过一件不好的事情。他的受苦,完全是为人的缘故,为要救世人脱离罪恶。

耶稣的死亡

    耶稣基督不但为世人的罪受苦,并且舍命,做更多人的赎价。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所有的罪人付出了代价,满足了天主公义的要求,让所有接受、信靠他的人不至死亡,反得永生。人有两种死:一种是肉体的死,一种是灵性的死。肉体的死,就是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这种死是暂时的,等到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要复活。灵性的死,就是人的灵魂与天主分离。在肉体上耶稣是死了,而为了代替世人赎罪,天主将众人的罪都加在他的头上,他经历了死。他不但死了,而且也埋葬了。埋葬死人,也是天主对罪恶刑罚的一部分,因为人犯罪之后,天主诅咒亚当时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他的死彻底满全了天主对罪恶刑罚的要求。

耶稣的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对所有的信徒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基督的复活并非仅止于从死里复生,或指他的灵魂重入肉体。因为如果复活仅仅指这种情况,那么耶稣就不是人类历史中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拉匝禄和纳因城寡妇的儿子都在他之前从死里复活了。而保禄所说:“假如基督没有复活,那么,我们的宣讲便是空的,你们的信仰也是空的”(格前15:14)的话就落空了。
    但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却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改变了的身体,这个身体与以前的那个身体不同,保禄论及复活前后身体的不同,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把他的身体埋入地下,好像是一粒种子埋在土里面。这粒种子必须先死去,才能生出一棵植物来。照样,人必须先经过死亡,才能复活,这棵植物,和当初埋入地里的那粒种子,在形状上是截然不同的,一粒种子,只不过是小小的一粒,但生出来的植物却是有枝、有叶、有树干,并能开花结果。同样,复活前后的身体也会有天壤之别。保禄所讲到这两者之间的分别时说:“死人的复活也是这样:播种的是可朽坏的,复活起来的是不可朽坏的;播种的是可羞辱的,复活起来的是光荣的;播种的是软弱的,复活起来的是强健的;播种的是属生灵身体,复活起来的是属神的身体;既有属生灵的身体,也就有属神的身体。”(格前15:42—44)

耶稣复活的意义

    耶稣的复活对我们基督徒来说,有两方面的意义:一、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天主胜过了人类最后的仇敌——死亡。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死就作了王,从古到今,人人都难逃它的魔掌,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打破了死亡的权势,拔掉了死亡的毒钩。“几时这可朽坏的,穿上了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那时就要应验经上所记载的这句话:‘在胜利中,死亡被吞灭了。’”(格前15:54)。在另一方面,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象征着他救赎工作的完成,当然,站在代死赎罪的立场来看,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他的救赎工作已经成就。但天主让他的儿子降世,不但使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象征着他要赐给我们永恒的生命。二、基督从死里复活,保证了信他的人,将来也要同样的从死里复活。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从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着;凡活着而信从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若11:25—26)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有复活的大能。他既然能使自己从死里复活,也同样能使他的人从死里复活,正如他所应许的。然而宗徒保禄又说:“看,我告诉你们一件奥秘的事:我们众人不全死亡,但我们众人却全要改变,这是在顷刻眨眼之间,在末次吹号筒时发生的。的确,号筒一响,死人必要复活,成为不朽的,我们也必要改变。”(格前15:51-52)意思是说基督再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那时仍然活着的且信主耶稣的人,就无须经过死亡,身体乃要改变。必朽坏的要变成不朽坏的,必死的要变成不死的,因此耶稣说:“凡活着而信从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十字架上真理的启示

    痛苦与死亡为耶稣来说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具体的个人和团体的真实体验。但是若耶稣自己没有亲自忍受过痛苦与死亡,我们就无法从他的身上获得很多有关痛苦与死亡的线索。因为他既不用概念性的言词来解释死亡的意义,也没有给予痛苦一个清晰的理论解答。在他的言词中,他所强调的是生命、永生和天主的光荣;并且他还特别地把这些言词与他自己相提并论。“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从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着;凡活着而信从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若11:25—26)
    然而,耶稣亲身受苦并且死了,在患难重重和死亡的淫威下,耶稣一直不断的启示给人一位犹如父亲般富于慈爱的天主。这位天父即使在人类历史中最悲惨的痛苦与死亡之中仍与人同在到底。
    耶稣的痛苦与死亡在十字架上进入了高峰和完成。人的一切痛苦与死亡也都具体的在十字架上实现并获得圆满的答复。在降生奥迹上耶稣情愿屈尊就卑、空虚自己而成为人。在十字架上他无辜地承受此世的痛苦与折磨,并且在倍受蔑视后被钉而死。十字架上的痛苦与死亡并不使人的痛苦与死亡合理化,但它却活生生的、且具体地答复了人心最深切的呼求,使人在悲惨痛苦的挣扎中也不失去具人性的尊严或贬低自己的身份。
    痛苦的可怕并不在于痛苦本身而在于死亡,死亡的可怕也不在于死亡本身,而在于永远的消逝于无形。耶稣基督本身在的逾越奥迹——痛苦、死亡和复活——所启示给我们的是:天主是一位与我们同在到底的父亲,在我们忍受痛苦与死亡的时候,天主会不断地陪伴、同情和支持我们。
   与我们同在到底的意义可从两方面说:一方面,耶稣基督藉着自己的痛苦与死亡降临到我们中间,完全地参与我们的生活,与我们同在。另一方面,耶稣提升我们的人性尊严,邀请我们来完全地参与他的复活,要我们与他同在。在这观点上,耶稣基督的复活并不只是普遍由死者中复活的第一个例子,或天主赐予新生命的许诺的第一个实现,而是所有信徒对复活和永生的希望和泉源,是所有由死者中复活的根据。
   由于他的复活,我们能对永生的希望采取一些主动性的行动。正如马赛尔所说:“希望无非就是主动地抗争绝望。”这希望的主动性并非出自人的意志力,而是因为天主主动地爱了人并分担了人的痛苦与死亡。换句话说,因为天主主动地爱了我们,所以我们能主动地去回应天主的爱,就能常保有永生的希望。有希望就没有绝望,有希望,痛苦与死亡就不再是一个无奈的桎梏。

结论

    基督的圣死与复活称为“逾越奥迹”。不但是我们信仰的基础,而且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正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吗﹖我们借着洗礼已归于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借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要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如果我们借着同他相似的死亡,已与他结合,也要借着同他相似的复活与他结合,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与他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属罪恶的自我消逝,好叫我们不再作罪恶的奴隶,因为已死的人,便脱离了罪恶。所以,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我们相信也要他同生,”(罗6:3-8)真正的基督徒每日都应该死于罪恶活于基督,以基督的心为自己的心,以基督的旨意作为自己的意愿,以基督的生活作为自己的生活,真正达到与基督共生死。如同圣保禄所说的名言:“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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