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de

西儒利玛窦墓(二)


2004-05-14 09:14:30 来源:信德报(第213期)

    1595年,利玛窦穿着儒生服装自韶州北上,定居在江西南昌。他广泛结交官员、儒士和皇族,与他们谈论天文、地理、哲学、神学,并宣传基督教教义。他还写作《交友论》,传述亚里斯多德、西塞罗、塞涅卡、奥古斯丁等哲学家关于交友之道的格言。他用汉语向中国的儒生们讲述他交朋友的哲学,阐明他交朋友的诚心。他说:“吾友非他,乃第二我也,故当视友如己焉。友之与我,虽有二身,二身之内其心一而已。”他的这种动情的肺腑之言,获得无数来访的中国人的好感,使他结交了不少亲如手足的朋友,包括名重一时的官员和颇具影响的科学家徐光启、李之藻等在内。徐光启(1562—1633)是一位爱国科学家,又是我国最早介绍西方自然科学的翻译家。他和利玛窦来往密切,交谊很深,互相切磋学问,合作翻译了拉丁文原著《几何原本》一书。《几何原本》是公元前三世纪古希腊著名数学家欧几里德所著,全书共十五卷,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的几何学著作。利玛窦将拉丁文口译为汉语,由徐光启笔译完稿,译完后嫌词语深奥,又反复琢磨修改,前后三易其稿,中译本终于在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在北京正式出版。此书的出版使几何学第一次传到中国,是我国最早翻译的一部自然科学著作,对我国数学乃至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传播都起到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利、徐二人翻译《几何原本》确定下来的数学专用名词,如平面、垂直线、直角、锐角、钝角、对角线、外切……等等,至今还一直沿用着。每一位学习几何学的中学生,总会听到和记住利玛窦和徐光启的名字。
    1597年,范礼安任命利玛窦为耶稣会中国传教会会长,同时指令他以北京为永久驻地。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庚子)利玛窦以进贡方物的名义来到北京。第二年获准向明神宗进贡天主图像、圣母像、天主经、珍珠镶十字架以及报时鸣钟、万国图志等。明朝廷因为他具有天文、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授予官职。自此,他接受俸禄,为宫廷修理时钟,定居北京。万历皇帝准许利玛窦在北京传教,他就在宣武门内建立了北京的第一座天主堂(今宣武门南堂即为明代天主堂旧址)。前面提到的徐光启、李之藻等人,先后入教,与利玛窦一起研究天文、地理,修正历法,交往频繁。
    利玛窦到北京后,写了《经天该》和《乾坤体义》,同李之藻合译《浑盖通宪图说》,这是三部天文学著作。他用中文写作《通天该》,此书是用七言古诗形式书写,全书写了四百二十句诗,显示出他汉语功夫的深湛。他又亲手制造了地球仪、浑天仪、日晷,把西方的天文仪器介绍到中国。利玛窦还把地理学介绍到我国。他亲自绘制的《万国舆图》,将地球分为东西两半球,应用椭圆投影法绘制,刻以经纬度,并且特别把中国绘在地图的中央。这幅中文世界地图,使中国的知识分子大开眼界,“天圆地方”说受到冲击,“地圆”说流行起来。这对推动我国的地图学和地理学都大有裨益。
    利玛窦在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庚戌)5月11日病逝于北京,享年59岁,按照当时中国的惯例,外国人死后都要移葬澳门。但是中国的教友为了纪念利玛窦,上奏朝廷,申请赐地,下葬北京。明神宗万历皇帝破例准奏,亲赐葬地和安葬祀费,赐北京西郊“二里沟佛寺,房屋三十八间,地基二十亩,畀葬利子”,“立石为文记之”(见《大西利先生行迹》),墓碑是由顺天府尹王应麟所立。这年10月下葬时,朝廷的文武百官都参加了葬礼,非常庄严隆重。当时一位太监对于独给利玛窦葬地,曾问相国叶文忠:“诸远方来宾者,从古皆无赐葬,何独厚于利子?”叶答:“子见从古来宾,其道德学问,有一如利子者乎?姑无论其它事,即译《几何原本》一书,便宜赐葬地矣。”关于安葬时的墓地情况,《帝京景物略》有概略的记述:“玛窦卒,诏以陪臣礼葬阜成门外二里,嘉兴观之右。 其坎封也,异中国,封下方而上圜,方若台圯,圜若断木。后虚堂六角,所供纵横十字文。后缘不琱篆而旋纹。……墓前堂二重,祀其国之圣贤。堂前晷石, 有铭焉,曰:‘美日对影,勿尔空过,所见万品,与时并流。’”谭元春有《过利西泰墓》一诗:“来从绝域老长安,分得城西上一棺。斫地呼天心自苦,挟山超海事非难。私将礼乐攻人短,别有聪明用物残。行尽松楸中国大,不教奇骨任荒寒。”后来还出现了一首写利玛窦的竹枝词:“天主堂开天籁齐,钟鸣琴响自高低。阜城门外玫瑰发,杯酒还浇利泰西。”
    如今的利玛窦墓,依然保留着四百多年前大致的模样,但王应麟碑早已不见踪影,墓前的螭首方座碑是后来补上的,《帝京景物略》中记述的景物也面目全非了。利玛窦作为“西学东渐”的先行者,对中西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中国人民将永远怀念他。   (全文完)
  (李增寿 郭志新摘自《京西名墓》

本文标题:西儒利玛窦墓(二)

  • 信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投稿:本网欢迎网络和传真等各类方式投稿,但请勿一稿多投。
  • 2、版权:凡本网注明来源:“信德”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信德”所有。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
  • 3、文责:欢迎各地教区、堂区、团体或个人提供当地新闻及其他稿件,信德网一旦刊登,版权虽属“信德”,但并不代表本社或本网观点,文责一律由投稿者(教区、堂区、团体、个人)自负。
  • 4、转载: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信德’)"的内容,为本网网友推荐而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内容并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的目的只在于传递分享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