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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禄宗徒的归化


2012-03-15 10:44:14 作者:佚名 来源:信德网

    保禄,一位伟大的外邦宗徒,基督福音的传播者,他曾本着对犹太宗教和祖传法律的热诚竭力迫害过教会(宗7:58—8:3),因为他坚信唯一拥护天主权威的方法是消灭基督的教会。主耶稣的话“凡杀害你们的,还以为是尽恭敬天主的义务”(若16:2)完全应验在保禄身上了。可是就在他去大马士革的途中,复活的主亲自显现给他,使他由一个迫害教会的人一变而成为福音的传播者,此一事实在宗徒大事录中记载过三次(宗9:1—30,22:3—21,26:9—20),在他自己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到(迦1:13—16,格前9:1,15:8,格后4:6,斐3:12,弟前1:11—17)。在整个皈依过程中,他得到了天主的启示,见了复活的主耶稣(迦1:16,格前9:1,15:8,格后4:6,斐3:12),同时也蒙受了天主的召叫(罗1:1—5,迦1:11—24,格前15:8—11,格后4:6)。他所得到的启示的内容,日后成为他信仰、传教及神学的内容;他被召传扬基督的福音,而且意识到是面向外邦人宣讲。他的信仰与他的福传使命有一互动的关系:他得到的启示推动他去宣传基督的福音,同时在福传过程中,他更深刻的了解了自己的信仰,随着信仰的逐渐深化,福传的使命感也渐渐加强。可见,皈依的经验影响了保禄的整个一生,并且在皈依过程中耶稣的显现,实是保禄所宣讲道理的来源和他后半生活动、为主致命的主要原因。

一、保禄的信仰观


    保禄对于基督的信仰,是来自他的皈依经验。在他给格林多教会的书信中,明确的告诉信友,复活的基督曾显现给他(格前15:8),他确实见过复活的主(格前9:1)。在他皈化过程中,保禄体验到是天父将其圣子启示给他(迦1:16),并且认识到这位基督是被钉的光荣的主(格前2:8),复活的基督是天主子(罗1:4)。他把自己的皈依经验描写成被基督夺得的经验。这一基本信念深深的影响了他日后的使徒工作。通过不断反省他皈依的经验,他明了藉基督启示给他的那一位与他作为犹太人时认识的那一位——天主,是同一位天主,是曾不断施与以色列子民救恩的天主。这也使他意识到:天主的救恩不单单给犹太人,而且也赐予外邦人,他受召就是为向外邦人传扬基督(落11:13,15:15—20)。保禄体验到天主如今施与的救恩是全新的,因为他曾同其他犹太人一样期待着默西亚的拯救。可是当他在皈依过程中看见了复活的主后,明白默西亚已经来临了。从此,十字架对他这个热诚的犹太人来说已不再是绊脚石了,而是天主的德能及智慧(格前1:22—24)。他一改过去对天主救恩的看法,相信复活的基督就是默西亚,天主的救恩已经来临了,且在不久就要满全,默西亚已经来临,不久还要光荣的再来。所以他与所有基督徒生活在这种境况中:一方面回顾因着基督的死而复活开展的新的时代,另一方面期待他光荣的再来。

二、保禄宣讲的主题


    由于保禄自皈依经验中得到的启示,日后成为他信仰的内容,他意识到自己所宣讲的福音是由天主而来(迦1:11—12)。保禄与初期教会宣讲的主题一样集中于基督复活事件。他强调基督死而复活的奥迹是整个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罗10:9)。他指出基督的复活不单是信仰的根基,也是救恩的内涵(格前15:16—18)。保禄以基督的死亡及复活为同一事实的两面,这事实具有双重的效果,他的死消除罪过,摧毁死亡;他的复活建立成义的境界,带来新的生命(罗4:25,得前4:14,格前15:12、17,格后5:14—15)。基督的复活正是末日死人复活的保证(格前15:20—22),就如父藉圣神曾使基督复活,同样天父也要藉圣神使信徒由死的身体复活(罗8:11)。保禄告诉信徒:末日复活是一种由属生灵的身体转变成属神的身体(格前15:44,斐3:20—21),由可死的变成不可死的,死亡要永远被征服(格前15:53—54),而且末日的复活不仅与全人类有关,也包括整个受造界,万物都在期待天主子女的显扬,分享人类肉身复活的光荣自由(罗8:19—23)。
    在此复活信仰的基础上,保禄强调人是因着对复活基督的信德而成义(罗3:22)。没有一个人能凭法律在天主前成义(迦3:11),保禄虽然消极的指出因着法律的设立罪恶也同时出现(罗7:7—13),但他并未否定法律本身的存在价值,而是说人凭着自己的力量去守法律,由于自身的不完美,导致了守不好法律,这样法律便成为了将人引入死亡的工具,人也因此而成为可咒骂的(迦3:10)。同时保禄也肯定了法律的积极价值:法律就如同一个启蒙师,是用于彰显救援的必要及迫切性。法律的时代是监护人的时代,以期待信仰的到来。随着信仰时代的出现,法律为人灵的得救来说就显得没有意义了(迦3:23—25)。所以保禄特别的强调人是因着对复活的基督的信仰而成义的。天主使基督完全奉献自己使我们成义,人能因信成义完全是天主白白赐给人的恩惠(罗3:24)。因此他在规劝信徒时多次强调:基督徒已经受洗归于基督,分享基督的生命,所以应持守对基督的信德(罗6:1—14)。保禄以亚巴郎为例阐述了信德的重要:亚巴郎的成义是由于他坚信天主的恩许必会实现,而割损只是一个成义的标记,亚巴郎是先因相信天主而成义,之后才接受割损礼,所以信德才是最重要的,在信德的基础上,一切人得称亚巴郎为父(参罗4)。同时他还给信友指出了成义的效果是使人获得罪赦(罗4:6-8)、与天主和好(罗5:1)、成为天主的子女(罗8:16,迦4:4-5)、在圣神内呼喊:“阿爸,父啊!”(迦4:6-7)、与拥有信德的亚巴郎同蒙天主的祝福(迦3:9)。

三、保禄对其职务的自我意识


    保禄自他的皈依经验中接受了天主的召叫,他在给罗马人的书信中写道:“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禄,蒙召做宗徒,被选拔为传天主的福音”(罗1:1)。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宗徒的职务是来自天主的赐予(格前12:5),由于他对天主救恩看法的改变,更进一步明白天主召叫他是向外邦人传福音,做外邦人的宗徒(罗11:13,15:16)。他自称为新约的仆役(格后3:6),承担的是新约的职务,在将自己的职务与旧约的职务做一比较后,更加意识到这职务是属神的,是较旧约更加光荣的职务(格后3:7-11),这职务使承担者在圣神的带领下日趋肖似基督(格后3:12-18)。在保禄的观念中,是天父藉基督完成了救援工程,使人得与天主和好,天主也将这和好的职务赐予宗徒们,好能继续基督的救赎工程,宗徒代表基督做大使劝勉一切人与天主和好(格后5:18-20)。这种对自己职务的意识使保禄疯狂的说:我是基督的仆役(格后11:23)。从而使他更加努力的去尽职尽责,以光荣他自己的职务(哥4:17,罗11:13)。

四、保禄的使徒精神


    保禄意识到自己的使徒职务完全是天主的恩赐,是天主召叫他成为福音的服务员及天主奥秘的管理者(格前3:5、9、10,4:1,格后2:14)。他得到的福音的好消息催迫着他去与别人分享,这为他来说好象已成为一种“不得已”的事了,他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传福音,他是为福音而生活的(格前:9:16)。所以,保禄把他的蒙召视为瓦器中的宝贝,在天主的能力助佑下致力于福音的传播(格后1:9,4:7,斐3:12-13)。在这过程中,他受了许多苦,保禄在他自己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及到他曾经为了基督和团体的缘故而受苦(格前4:9-13,迦4:19)、曾为传福音受苦(格后4:7-12),曾因天主的恩宠而受苦(格后6:1-10)。在痛苦中他体验到自己是多么的软弱,但他却因着自己的软弱而自夸(格后12:7-10),“因为我几时软弱,正是我有能力的时候”(格后12:10)。他更指出:现在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分担基督的苦难,将来我们也会与他一同为王,分享他天主性的光荣(格后1:5,4:10-11,罗8:17,斐3:10-11),基于这两个原因,他才自豪的说:什么也不能使他与基督的爱相隔绝(罗8:31-39)。保禄对基督的教会充满着火一样的挚爱,对天主的福音充满了热情,这一切使得他完全放弃了一切可以拥有的权利(格前9:4-6、15-18,斐3:8),无条件的去宣传福音。可以说,只要能传福音,为保禄就是最大的满足。

五、结论


    保禄有如此伟大的使徒精神,是为他对天主深切的爱及信仰所推动。他明白自己是天主的仆人,要为天主而工作。为了基督的福音,他耗尽了自己的心血,最后他藉迫害者的手将自己作为祭品呈献给了天主。
    作为基督的追随者,同保禄一样是蒙天主召叫做天主的仆人去传扬基督和平的纶音,就应该如保禄一样舍弃一切,甘心为了天主,为了基督的教会,忍受一切痛苦,将天主的事业放于自己利益之上,整个生命都是为了我们追随的那一位——复活的天主子。保禄深爱基督,爱他的教会,甚至一切都不能使他与基督的爱隔绝(罗8:31-39)。可是他出于对自己同胞的爱,为了能使犹太人转向基督,他甘愿受诅咒,宁愿与基督的爱隔绝(罗9:1-3)。我们处在这科技发达的社会中,是不是应该如同保禄一样燃起福传的热火,怀着一颗对中华亿万人民的热爱之心,将福音的好消息传给我们的同胞!可以说,保禄给我们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告诉我们时刻都该努力的拼搏:“你们岂不知道在运道场上赛跑的,固然都跑,但只有一个得奖赏的吗?你们也应该这样跑,好能得到奖赏。”(格前9:24)。所以我们该努力达到“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的境界(迦2:20)。那么,基督的精神是什么呢?那就是愿所有的人都得救(若3:16-17)。我们应该效法基督的精神,就如同保禄效法了基督一样。所以我们都该如保禄一样的去传福音,因为“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以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前9:16)。

本文标题:保禄宗徒的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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