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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圣经求神益,不可断章取义


2010-09-20 09:43:10 作者:张公显 来源:《信德报》2010年9月10日,26期(总第421期)

    曾与一位把“世俗”抓得很紧的教友闲谈,谁知他竟用圣经上一句话为自己忙于生活、忽略祈祷和很少进堂参与弥撒的行为辩护,说什么:“我整天起早睡晚、忙忙碌碌、为生计东奔西跑,也是按天主的圣训办事——天主不是在《创世纪》第三章第19节明明说过:‘你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因此我就将‘要吃饭,就流汗’这一句圣经作为生活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听了让人又气又笑,不得不用针锋相对的语言来刺激他:“如果圣经的内容能被这一句概括,那又何必要那么厚的一本呢?”
    类似现象,时有所闻,一些人为了给自己的错误行径找借口、寻理由,竟然引用天主的圣言而肆意歪曲圣经所要阐明的训谕,实在令人痛心。就像当日魔鬼诱惑耶稣时也接二连三地“引经据典”运用圣言,但其目的却是为了干扰、阻止、破坏耶稣的救赎工程。
    过后再想,一些人之所以能够如此,除了别有用心、故意曲解外,大都是因为对圣经的学习不够全面、不够深透所致,因此常会出现“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偏差,更何况整部圣经之中也有一些“貌似矛盾”的地方,如果不能前后对照、认真阅读、细心领会、自然也就不会正确理解圣经奥义而陷入谬误。
    学习圣经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灵魂神益,所以绝对不可死抠字眼、断章取义,以免误入歧途。必须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加强祈祷,恳求天主圣神启迪光照,好能彻悟每一段圣经原意,并在生活中身体力行。
    说两个死抠字眼的笑话:有个小孩惹爷爷生气,爷爷批评他没有守好天主诫命,他却调皮地说:“天主十诫第四诫是孝敬父母,并没说孝敬爷爷”;有位妇女常能包容丈夫的毛病缺失和无理取闹,但她这种好态度仅仅维持了很短时间却忽然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变得异常暴戾,丈夫莫名其妙地问她为何如此?谁知她竟然说她在遵循耶稣的教训,早已宽恕到七十个七次——490次,以后就不再宽恕了。当然这是笑话,但人在强词夺理时却往往会丢掉原则和理性,千方百计找理由为自己开脱。
    耶稣曾说过:“凡因我的名字而弃舍自己的房屋、父母、兄弟、姊妹、子女和田地的,必将得到百倍的赏报,并将享受永生。”(玛19:29)但这绝不是让我们同父母亲属断绝关系、感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而是要我们为天主的事业忍痛割爱,把天主的光荣放在亲情之上,敢于牺牲照料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一个忤逆不孝之子也用“你们应当舍弃父母”这句圣训为自己辩解,认为他是按耶稣的话办事,那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耶稣所说的“你施舍时,不要让左手知道右手所行的”(玛6:3)可能吗?耶稣只是在强调行善时要低调,不可故意张扬而贪图虚荣;耶稣所说的“你的眼引你犯罪,你就挖出它来扔掉;你的手引你犯罪,你就砍下它来扔掉(玛5:29-30)”,也是为了强调恨罪的程度要深切要强烈,即使情同手足、最亲密的人引诱我们犯罪,也该毅然离开毫不姑息,并非让我们真的去挖眼砍手。他所说的“有人打你的右脸,你把左脸也转给他”(玛5:39),同样是要求我们忍耐的程度该超乎寻常尽量扩大,但不一定要“生搬硬套”;他自己在大司祭面前也没有这样去做。当一个仆役打了他一巴掌后,他立刻便义正词严地质问:“我若说的不对,你就指出不对来;如果说的对,你为什么打我?”(若18:22-23)
    为了对圣经能有正确的理解、恰当的运用,我们必须反复学习、系统学习,直到把圣经圣训全部融会贯通透彻稔熟,然后再按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医治神形诸疾,促进信望爱诸德的不断成长和进步。天主的圣言绝对美善,能保证人的成圣,对人的裨益是肯定的,每个人都会从中找到自己的所需。
    只有明白了这些道理,我们在学习运用圣经时才能不偏不倚恰如其分,使自己的灵修生活日趋完美圣善,日益相似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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