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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督徒的死亡观


2011-11-21 10:09:03 作者:陆云鹏 来源:《信德报》2011年11月10日(总第465期)

    死亡有何意义?
    也许有人会说:“死亡是人共同的命运,大家都要面对,谈不上有意义可说。”当面对死亡的时候,人们感受到的只是“无助、恐惧”。但在基督死亡奥迹的光照下,死亡是有意义的,死亡成了救恩条件,死亡综合了人的一生,作为圆满的结束。下面简略论述在基督奥迹的光照下,神学对基督徒的死亡所作的解释。

一、死亡不是生命毁灭,而是生命的改变
    死亡是生命的转变,并非毁灭。在天主的计划中,人不但与群体的人类有关,也与物质、生命、精神及创造他的天主有密切的关系。因为从神学的人学来看,个人是人类整体的一分子,个人的得救与整体的得救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人具有物质、生命、精神的幅度,属于人类整体。而人之赖以存在,是因为给予他生命的天主,不断支持着他,由于这缘故,每个人都与天主有不可分的关系。
    所谓死亡,就是人与这些关系的一种转变,而天主是这些关系转变的中心。死亡中,他与天主有了一种永恒相属的关系,这种新关系决定于他是否圆满地答复了爱他的天主。“谁若在基督内,他就是一个新受造物,旧的已成过去,看,都成了新的”。(格后 5:17)“这就是说,天主在基督内,使世界与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们的过犯”。(格后 5:19)
    在死亡的一瞬间,狭义的抉择已宣告结束,人生奋斗的历史已告终结。在基督内死亡的人,直接享见天主, 他和天主有了新而永久的关系,而且他和现在所提到的几种关系也继续发展。

二、人的死亡是参与基督之死的圆满
    死亡是将人更深入基督的逾越奥迹之中。我们因着洗礼已相似耶稣:“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吗?所以,如果我们与基督同死,我们相信也要与他同生。因为我们知道基督既从死者中复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统治他了”。(罗6:3,8-9)我们受洗时与耶稣结合。我们参与了基督的死亡和复活,基督徒因着圣洗,分享了基督死亡复活的奥迹,我们在受洗时与基督同生同死,死亡来临时,这奥迹就在我们身上实现。“我只愿出离肉身,与主同住”(格后5:8),这就是说,人在基督内,参与他的死亡和复活,而当人在死亡时,基督就会出现在人的死亡中。“因为我们若是信耶稣死而复活了,同样也必信天主要领那些死于耶稣的人同他一起来”(得前 4:14)。“主,为信你的人,生命只是改变,并非毁灭;我们结束了尘世的旅程,便获登永远的天乡”。(亡者弥撒颂谢词)

三、死亡是原罪带来的后果和惩罚
    人要接受死亡的痛苦和恐惧,人在死亡中的痛苦是不能免除的,因为人犯罪后害怕面对父、子、圣神。这种痛苦和恐惧是无法取消的,这便是原罪的后果和惩罚,人自己无论怎样努力总不能完全平息心中的忧虑,也不能满足人心内对永生的期望。
    不过,天主是爱的天主,他的爱比死亡大。天主的爱,可以使人超越痛苦和恐惧的性情,使人在最无能、恐惧和软弱中,体验到无限的天主,以信心和爱情,瞻仰天主的仁爱和怜悯,他在圣神内,与基督一起把死亡奉献给天主父,迈向爱他的天主。

小结
    现世生命的死亡成为永远生命的开始,死亡是一个奥秘,人们有限的智慧是不能够完全了解的,但是天主借着基督给我们启示了关于死亡的最重要的知识,在基督逾越奥迹的光照下,死亡不仅是原罪的惩罚,更是人参与基督的死,是一生延续的过程,以圣洗圣事开始,在死亡时达到圆满死亡的意义,给我们指出了一生的意义。
    在此信念中,人能怀着永生的希望面对死亡,这信念也是极大的鼓舞、勇气和安慰。

本文标题:试论基督徒的死亡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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